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团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为及时地将有入党要求的优秀团员青年大学生推荐给党组织,不断壮大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团内推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重视
为使推优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严格按照《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团员推优入党制度》开展推优工作,定期向本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开展“推优”工作的情况,建立健全“推优”档案,确保“推优”质量。
各二级学院参照团员人数的各15%确定团内推优比例。二级学院党组织对被推荐的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列为发展对象。
二、机构健全
“推优”工作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在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团总支具体指导开展。各团支部应成立推优小组,推优小组组长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担任,成员一般由班级学生党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和两名团员代表组成(推优对象不能为推优小组成员)。
三、程序规范
(一)召开团支部大会,推优工作小组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附件1)选出推荐对象,支部大会到会人数不少于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3,推优对象需获得半数以上票数。
(二)推优工作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已经推荐过的团员不再重复推荐),并进行公示。
(三)各团支部认真填写支部会议记录(附件2),组织推荐人员填写《重庆市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3),上报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核。
(四)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其中,团支部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和所在团支部意见并进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直接向党支部推荐。
(五)团总支对“推优”名单及《重庆市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进行认真审查,填写《推优入党审核汇总表》(附件4),经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签署意见后于
4月10日17:00前报送电子档和纸质件至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汤竞翔;电话:19122525821;电子邮箱:(1328897968@qq.com)。
附件:
1.××学院××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参考样式)
2.××学院××团支部团员推优会议记录表
3.重庆市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4.团内推优审核汇总表
共青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